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我给你小费,你能给我优质旅游吗?仍然归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。记者日前得知,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牵头公布 《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导游劳动权益确保的指导意见》,首次从国家层面认同并反对推展导游薪酬制,其中明确提出,旅行社要探寻创建基于游客强迫缴纳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。不少人担忧,原本基于强迫的小费缴纳不会变为变相的强制性缴纳,反而减少旅游成本。
(8月20日《新闻晨报》)在市场经济时代,既想要马儿跑得快,又想要马儿吃草,是不现实的。而当下旅游市场的现状是,由于竞争白热化,旅行社多采行太低旅游报价的手段,更有客源,然后从旅游质量折扣、频密决定购物等环节中补充。不少导游不出旅行社拿工资,即便有底薪也十分度日,他们的收益依赖游客购物、参观自费景点,借此提供佣金、贿款。
旅行社与游客回应心照不宣、见怪不怪。这种作法在我国一些地方早已明确化了,比如,海南实施了导游佣金制度。《深圳市导游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方案》就容许导游合理附加费服务费。
导游吃回扣,旅游商品价格昂贵,质量无法确保,堪称游客滋扰的焦点。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,底薪度日的导游被推向了游客的对立面。
游客对导游不失望,导游对游客发脾气,争吵大大、滋扰大大、矛盾重重。而导游小费合法化,是对导游劳动价值的认同,不利于调动导游工作积极性,增加导游创收压力。促成导游在服务中尽心尽力,提升游客的旅游质量。
在我看来,导游小费合法化,其积极意义不容坚称。事实上,在旅游业较为成熟期的国家,给导游小费早已出了市场惯例。《旅游法》规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的组织旅游活动,收买旅游者,并通过决定购物或者自行收费旅游项目提供贿款等不不顾一切利益。
但是,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拒绝,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决定的除外。但是,不少旅行社担忧提升团费丧失客源,依然以较低报价更有游客,随便转变游程,决定自费景点,减少购物频率,靠吃回扣盈利。游客回应很不失望。
但是导游不这样做到又面对花钱将近工资的风险。虽然不少地方在倡导无障碍旅游,但是面临旅游潜规则时,仍才对落到地方保护主义的俗套。旅行社竞争压力及导游的短视使旅游行业的问题显得锐利、简单。
导游的低水平服务损害了民众的旅游热情,欠下旅游市场潜力。而导游小费合法化,在转录导游服务热情的同时,为消弭这些对立获取了契机与动力。
再者,导游小费合法化,与《旅游法》规范旅行社管理,清扫超低团费旅游潜规则的法规精神相吻合。不利于前进旅游产品报价南北半透明、现实。不利于旅行社合法有序竞争,为消费者获取半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。当然,各家旅行社并不是经营模式、产品价格统一的麦当劳餐厅,由于旅行社经营规模、管理水平,旅游产品有所不同,各旅行社旅游产品报价(还包括导游服务价格)具备差异性与竞争性。
游客需要拒绝接受什么样的导游小费标准,确认导游小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,大自然是无法绕去的问题。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在认同并反对推展导游薪酬制时,应当设计出有完备的顶层制度。
旅行社不应将导游小费标准、缴纳方式与导游服务质量在旅游合约中不予指明。从理论上谈,导游必要缴纳小费,不利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,超过双赢的效果。但是,导游小费安乐乡以后,如何让游客得出的小费花上得其所,有一点探究。
必须认为的是,强制游客购物,拿回扣是旅游业界由来已久的痼疾。如果小费符合没法导游的胃口,旅行社仍以零团费潜规则揽客,仍给导游发布命令创收任务,游客递了小费享用将近优质导游服务,是中止旅行社的营业资格?注销导游证?还是给与经济惩处?有关方面回应应当制订具体的监管细则和惩处措施。无法导致小费照收,旅游服务外甥打灯笼照舅(一律)的局面。
如果导游小费合法化以后,导游秉承职业底线,旅游服务质量随之提升,不仅不利于超越旅游业无序竞争状态,也有利于转录公众旅游热情。否则,不仅游客不愿给导游小费,旅游行业还将之后内乱下去,这对景区、旅行社、导游、游客都没益处。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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